一支烟的快感IP属地:江苏·苏州 发布于37分钟前
但值得注(🔐)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(jie)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(gan)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(you)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(li),“周(zhou)亚平(ping)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(🉑)则通过音(💰)(yin)集协,向(xiang)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(🚭)记者查询天(tian)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(👜),近年来由鸟人公(gong)司向等娱乐场所发(👾)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🛹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(🍾)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(na)么应由音集(ji)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(shu)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(😋)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(🌌)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(🐠)代价也必然(🍡)是向鸟(niao)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(yong)职务之便(🍚)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(🖋)日中国裁判文书网(😨)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(💺)(jue)书显(🧔)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(jia)会所停止(zhi)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(yin)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(💇)张每首(shou)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(xie)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(🔭)的矛(mao)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(suo)体现:上述(shu)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(🐂)作(🥠)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(⏳)权集体管理(li)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(zhi)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(yan)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(🥁)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